為推動河南省三門峽經濟開發區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簡稱“工作站”)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工作,加快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激勵和保障作用,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管理、保護和運用,提高自主創新和市場競爭能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發揮優勢,積極推進。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我區智能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環保新材料等需求重點,充分利用和發揮政府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優勢,積極推進維權援助工作,不斷完善維權援助工作機制。
(二)整合資源,協調運行。工作站的運行與現有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機制相協調,充分調動和整合社會各界資源,為維權援助對象提供有效服務。通過維權工作,積極推動、支持、引導各類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
(三)公開公平,優質高效。健全服務機制,實行流程公開,公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舉報投訴及其相關服務政策、措施與方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規范服務行為,公平公開地提供維權援助服務。不斷提高維權援助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力度。
(四)維權援助工作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二、維權援助對象
(一)本市轄區內遇到難以解決的有關知識產權事務的居民或常住居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本市民或常住居民以本市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公安機構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為準,本市法人或其他組織以本地工商管理部門或有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為準。
三、維權援助主要工作
(一)組織提供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申請授權的程序與法律狀態、糾紛處理和訴訟咨詢及推介服務機構等服務;
(二)組織提供知識產權侵權判定及賠償額估算的參考意見;
(三)協調有關機構,研究促進重大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與爭端合理解決的方案;
(四)對疑難知識產權案件、濫用知識產權和侵權訴訟的案件,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研討論證并提供意見;
(五)圍繞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知識產權強企建設工作;
(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和舉報投訴業務工作的宣傳和人才培養工作。重點宣傳各級政府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有關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方針、政策,工作站的職能,維權援助范圍、條件和程序,舉辦投訴范圍、途徑和程序。
四、維權援助程序
(一)申請人可以向工作站提出維權援助申請。
(二)知識產權糾紛的雙方當事人,符合本意見規定條件的,均可向工作站提出維權援助申請。
(三)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申請必須以書面形似提出,同時遞交下列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援助事項的基本情況;援助對象屬于經濟困難的,應提交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工作站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站在收到維權援助申請后,應審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
(五)工作站認為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備或有疑問的,應通知申請人作必要的補充,并可視情況進行調查。
(六)工作站應當及時對維權援助申請作出是否給予維權援助的決定:對符合條件者,應做出同意提供維權援助的書面決定,并盡快組織落實;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援助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五、復審制度
(一)申請人對工作站作出的不予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三門峽市知識產權局重新審議一次。
(二)工作站應當按照三門峽市知識產權局最終審議意見執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
開展全市工業企業基本情況及知識產權狀況調查,摸清企業自主創新及知識產權工作中存在問題,落實消除“零”專利的企業數量與獎補經費掛鉤的激勵措施,確保知識產權行動取得實效。
(二)注重培訓工作,提升企業知識產權意識
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加大交流培訓力度,切實提高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為企業培養一批通業務、懂管理的復合型知識產權管理人才。
(三)發揮知識產權工作站作用,提高知識產權服務能力
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站建設,以完善制度、培養人才、強化服務等為主要手段,提高工業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大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的宣傳力度,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